
作者:潇潇名苒更新时间:2025-10-03 10:44:35
男二上位校园+家庭群像成长】阳光少女x酷拽少年高中时,舒悦暗恋着放荡不羁的许维安。一天放学,天气阴沉,舒悦从教学楼走出来,撞见许维安和一个漂亮的女孩走在一起,他脱掉外套披在女孩的肩膀上,两人笑得甜蜜,并肩走出校园。暗恋见不得光,舒悦只能默默咽下喉间的酸涩。轰隆的雷声响动,雨水滴落在她颤抖的睫毛上,这时,一把伞盖住了她的视线。舒悦转头望去,她的死对头沈淮桉撑伞站在她身后,嗓音不似平时与她拌嘴时散漫,带了几分认真和温柔:“别哭。”“你掉眼泪的样子一点都不好看。”多年后—同学结婚,邀请舒悦以及当年高中好友参加婚礼。沈淮桉与许维安也应邀参加。喜宴上推杯换盏间,同学打趣当年舒悦对许维安有意思,如今两人重逢,正好有机会再擦出火花。许维安看着如今大方明媚的舒悦,心思一动,萌生与她再续前缘的想法,婚宴结束,他找到舒悦的车,敲了敲车窗,提起学生时代,要跟舒悦进一步谈谈。然而车内,沈淮桉将舒悦抵在座位上,炙热的吻落在她的唇角,用沉沉的气音道:“我不想见他,让他走。” 暗恋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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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推开门,舒悦正窝在他的办公椅里转圈。 她特别钟情这把椅子,每次来都要玩上几轮。 转至第五圈时, 书柜的玻璃映出一道逼近的身影。 沈淮桉一手压住椅背,一手撑住桌沿,转动的座椅戛然而止。 他将舒悦圈在他胸膛和椅子中间, 目光烫人。 舒悦笑吟吟地勾住他的脖颈:“客人走啦?” “嗯。”沈淮桉低应,俯身欲吻舒悦。 舒悦却故意后仰躲开:“偷听的人可不给亲。” 沈淮桉动作一顿, 抬手住她的下巴,落下一吻:“那门隔音效果特别好, 我什么都没听见。” 话音未落,他又接连在舒悦唇上轻啄两下:“但我女朋友很厉害,三言两语就替我扫清了情敌。” 舒悦得意一笑,...
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作者专栏可见~架空明穿,漫画风情景喜剧,沙雕群像女大学生陈馥野前脚还在血战创业大赛策划案,后脚脑袋往键盘上一磕,就穿到了明朝万历年。好消息穿成一代少主了!坏消息是反贼看着怀里揣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手册,陈馥野被丢到明朝来就算了,怎么还是诛九族的逆天开局啊!?!?活命要紧,陈馥野婉拒家族的造反邀请,连夜离家出走,乘船一路漂到应天府,用身上仅有的碎银子在秦淮河畔支起了个破茶摊。然后她发现,队友们也分别穿成了被亲哥赶出家门的混吃等死豪门大小姐三战举人未中正在备考四战的县令之女打断富商鼻梁骨后畏罪潜逃的勾栏舞伎。原创业小组成员面面相觑嗨姐妹,好巧,你也在穿啊。奶酪红袍,紫芋黑糖,棠梨煎雪,牛乳麻薯。玫瑰烤奶,蜜桃乌龙,柑橘清茶,杨枝甘露陈馥野发现,其实除了穿到大明这一点比较魔幻以外,关于如何把奶茶店经营得红红火火声名远扬,都在策划案预计之内。陈馥野也发现,这秦淮灯影,金粉楼阙,江湖远大,人来人往。能冒险也能暴富,奇人奇事藏于市井间。姑娘我不讲究,就这样和友人在金陵街头闹闹走走~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明末背景伏琅是剑宗的废柴假千金,误毁法器,被宗门放逐。又在途中遭到渣男竹马背刺,一命呜呼。重生归来,她眼睁睁看宗门的无价法器再次碎裂在眼前。伏琅来不及解释了,先跑路吧!这一回,她先发制人刀了渣男,被剑宗通缉,狼狈逃窜到一处偏僻的江南矿山山脉。无依无靠,穷困潦倒,在这里来钱最快的工作是当矿工。伏琅真不想啃馒头了,我干还不行吗。灰头土脸挖了两天,伏琅腰酸背痛,几乎放弃。然而,忽的福至心灵,盯着眼前平平无奇的石壁,伏琅眉头一皱,拿起稿子猛砸下去竟然掉出来一块极品玄铁矿!脑中出现声音叮!成功开采第一块灵矿,系统绑定成功!伏琅?体魄10,共鸣5,已进入第一境锤体境道友,恭喜你正式踏入矿修之道!伏琅???谁能告诉她矿修是什么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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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