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三春景更新时间:2025-12-18 16:55:13
女主视角:21世纪华夏打工人重生20世纪中叶美国,但17岁才在一场意外事故后恢复上辈子记忆。好消息,这时代不坏,除了少数高科技,她基本能过上现代生活坏消息,为了不再寄人篱下和上大学,她要和刚刚认识3天的男人结婚了啊...这...男主视角:一见钟情@¥%%*(……amp;¥!!!!!【恋爱脑是男人最好的嫁妆】嗯,不用被男女主角视角迷惑,主要还是日常生活和搞事业,女主会在20世纪60年代美利坚大展身手的。一直觉得美国20世纪60年代很有趣,是带着滤镜的旧时光,电视媒体、消费主义、人权、女权、垮掉的一代、学生运动、嬉皮士...粉墨登场。另外也很适合用来写女性向小说,一方面,那是最后的保守时代,此前50年代的美国甚至比40年代更保守,战后男性回归,社会丰裕,女性只能回归家庭,平权退潮。另一方面,新世界已经触手可及,将女性角色放在在这个时代,让她们突破时代的藩篱,又是那样顺理成章。 美国丽人196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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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看房时,这周周日的午后,她匆匆吃了点儿果酱面包,去看原定最后一所房子时,意外出现了。 那是一所位于格林威治村的公寓,所在街区在格林威治还是不错的,没什么无业游民,很多都是来纽约工作的外地人,换句话说他们都有工作。或是百老汇的钢琴师,又或者是刚起步的新人画家,当下只能接一些不那么艺术的活儿,同时还有制衣厂的女工、新婚的小夫妻蜗居于此...... 公寓所在的房子,和其他几栋房子大致围出了一个方形的天井(边长有70英尺左右)。四角间隙中有三个基本不能通过,只有一个角接着一条小巷,通往外面的街道。这种布局让丽莲觉得很有安全感——当然,前提是房子的门是朝天井开的。 实际只有一面两三栋房子的门是只朝天井开放的,丽莲喜欢这个,除了因为让人有安全感,还因为这...
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作者专栏可见~架空明穿,漫画风情景喜剧,沙雕群像女大学生陈馥野前脚还在血战创业大赛策划案,后脚脑袋往键盘上一磕,就穿到了明朝万历年。好消息穿成一代少主了!坏消息是反贼看着怀里揣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手册,陈馥野被丢到明朝来就算了,怎么还是诛九族的逆天开局啊!?!?活命要紧,陈馥野婉拒家族的造反邀请,连夜离家出走,乘船一路漂到应天府,用身上仅有的碎银子在秦淮河畔支起了个破茶摊。然后她发现,队友们也分别穿成了被亲哥赶出家门的混吃等死豪门大小姐三战举人未中正在备考四战的县令之女打断富商鼻梁骨后畏罪潜逃的勾栏舞伎。原创业小组成员面面相觑嗨姐妹,好巧,你也在穿啊。奶酪红袍,紫芋黑糖,棠梨煎雪,牛乳麻薯。玫瑰烤奶,蜜桃乌龙,柑橘清茶,杨枝甘露陈馥野发现,其实除了穿到大明这一点比较魔幻以外,关于如何把奶茶店经营得红红火火声名远扬,都在策划案预计之内。陈馥野也发现,这秦淮灯影,金粉楼阙,江湖远大,人来人往。能冒险也能暴富,奇人奇事藏于市井间。姑娘我不讲究,就这样和友人在金陵街头闹闹走走~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明末背景伏琅是剑宗的废柴假千金,误毁法器,被宗门放逐。又在途中遭到渣男竹马背刺,一命呜呼。重生归来,她眼睁睁看宗门的无价法器再次碎裂在眼前。伏琅来不及解释了,先跑路吧!这一回,她先发制人刀了渣男,被剑宗通缉,狼狈逃窜到一处偏僻的江南矿山山脉。无依无靠,穷困潦倒,在这里来钱最快的工作是当矿工。伏琅真不想啃馒头了,我干还不行吗。灰头土脸挖了两天,伏琅腰酸背痛,几乎放弃。然而,忽的福至心灵,盯着眼前平平无奇的石壁,伏琅眉头一皱,拿起稿子猛砸下去竟然掉出来一块极品玄铁矿!脑中出现声音叮!成功开采第一块灵矿,系统绑定成功!伏琅?体魄10,共鸣5,已进入第一境锤体境道友,恭喜你正式踏入矿修之道!伏琅???谁能告诉她矿修是什么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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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