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才压得住他们。” “不错,”皇帝正色道:“所以朕才压得住他们!可是,朕压得住,却怕朕的子孙压不住,风儿,你知道么,朕以前做将军时,每每看看狡兔死走狗烹都心惊胆战,可等朕当了皇帝,尤其你还没来,只有老二和老三时,朕却也曾考虑过,要不要扬一次屠刀,因为朕知道,他们俩,压不住那些老将,更坐不稳这江山。” 林风听了也很是感慨,“昔日刘邦晚年,大肆诛杀异姓王,也未尝和太子惠帝懦弱无关。” “是啊,少主弱而老臣强,他不提前动手,皇位又怎么传得稳,只是他动了手,这诛杀功臣的昏庸之名就跑不了。” 林风听了点点头,这事从皇帝角度看挺无奈,可对于功臣,人家更无辜啊。 你只是传个皇位,人家丢得可是性命啊! 林风正心里吐槽,却看到...
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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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