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慕慕千寻更新时间:2025-06-23 13:08:38
宋識舟死了。她死前是豪門宋家獨女,可惜剛出生就被抱錯了,養父母打她罵她,親生父母嫌她上不了臺面,和假千金沒法比。不過這都不要緊。回到宋家後參加一場宴會,宴會上偶遇一人,長得和她年少時傾慕的溫柔姐姐一模一樣,借着幾分酒力,宋識舟上去告白,本來以為會被拒絕,沒想到那個人卻答應了。她記得那人的表情,笑意盈盈的聽着她表白,看起來便極為溫柔,第二天醒來時,宋識舟便知道自己弄錯了,眼前的這個omega雖然和姐姐有些相似,但明顯不是一個人。這個世界對她不公平,她看着omega的睡顏,決定把她當成自己的一切來照顧保護。可是原本乖巧的omega醒來後好像變了一個人,嘲笑她欺負她,要她用一切辦法證明她愛着自己,稍有不順心就會冷暴力她。她原以為這人是哪家嬌生慣養的大小姐,所以多有忍耐,可是她後來才發現,原來自己付出一切愛意的人不是什麽需要保護的omega,而是強大的內城監察長,白若薇。孤注一擲一般,宋識舟不知死活的向她求婚,高高在上的白小姐只是微笑着看着她,露出一個嘲諷的笑容,毫無懸念的,拒絕了她,這一刻宋識舟才真正知道,她的那些愛意,那些山盟海誓,那些伏低做小委曲求全的情話…都只不過白小姐這幾年無聊時取樂的調劑。看着女人玩味嘲諷的表情,宋識舟第一次感受到什麽叫做心碎的感覺。 我死后负心O疯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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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痕,白小姐頓時感到一陣眩暈, 眩暈,是真的眩暈,現在是某個炎熱的夏季,兩個人正在三區度新婚蜜月,選擇三區的原因是這裏的氣溫比較适宜,沒有內城的天氣那麽溫吞,保留了一點點夏季炎熱的特征。 像白小姐這樣的大忙人也可以擁有蜜月嗎可以有,當然可以有,老登已死,大楚興薇姐王,區區蜜月時間還是能擠得出來的。 宋識舟站在酒店的廚房,冰箱門半開着,柔和的淡黃色光暈打在她的臉上, 她手裏拿着一根冰淇淋,問白若薇要不要吃。 白若薇有些遲疑的聲音從浴室裏傳來, “吃啊,當然吃,” 夏天總要吃冰淇淩,因為內城的溫度總是過于溫吞,所以在內城冰淇淩這種食物并不算熱銷,但來到了三區,白若薇買了滿滿一大筐冰淇淩,她偏愛抹茶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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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