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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情敌结婚的日子作者青端

作者:低绿枝更新时间:2026-02-26 18:40:21

下本开《豪门大小姐总招惹我》求求收藏~本文文案:  世事难料。  秦欢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和昔日情敌程清姿成为合租室友。  没关系,秦欢安慰自己,虽然在一屋檐下,但努努力也能井水不犯河水。  没想到更难料的还在后面——合租第一天,秦欢撞破情敌紫薇现场。  她吓得夺门而出。  哈哈。  我肯定是喝多了。  不是?程清姿有病吧!  -  秦欢上某书求助,高赞评论:她不问,你不说,她一问,你惊讶。  很有用,两人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  某个晚上,程清姿忽然翻旧账:“你那天,弄坏了我的门,后来是我花钱修的。”  什么玩意?碰瓷来的。  温热气息呵在脖子上,秦欢听见程清姿清冷的嗓音:  “顺带一提,你那天吓到我了,以至于我性唤起障碍,你得负责。”  秦欢:……  后来。  程清姿在身下抖个不停,秦欢抬起手掌,靡靡水色被抹在程清姿漂亮的脸蛋上。    证据确凿,程清姿确实是来碰瓷的。阅读指南:sc,he,真情敌(喜欢过同一个女生)下一本写《豪门大小姐总招惹我》,文案:1.  林溪十七岁时被接入沈家。  陌生环境,众目睽睽,她局促地攥着洗得发白的裙角,窘迫不安。  直到一只漂亮的手牵住她,嗓音如天籁:“你好呀,我叫沈颂安。”  沈颂安是众星捧月的沈家大小姐,亦是完美的代名词——成绩优异,事事都是第一,温柔体贴,没有大小姐架子,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女神。  偏偏这样一个天之骄女,会耐心陪她说话,教她写作业,甚至在她被欺负时,从来好脾气的大小姐第一次发飙。  更会在昏暗的灯光下吻她。   那些落在唇上、颈间的吻总是凉的,像蛇信子,林溪一边害怕,一边在战栗中沉沦。  她天真地以为这是爱情,直到鼓起勇气表白的那天——  “寄人篱下爱上主人?”沈颂安抬着下巴轻笑,“这和上学爱上老师,军训爱上教官,看病爱上医生有什么区别。”  大小姐神色依旧温柔,眼底却沁着凉意,“林溪,你这么缺爱啊?”  林溪终于明白,自己不过是沈颂安闲来无事的消遣。  林溪头也不回地逃了。  她是很缺爱。  但她再也不想要沈颂安的爱了。2.  无聊好久的沈颂安养了个好玩的宠物。    瘦瘦小小的,见了她总发抖,沈颂安日夜养护精心照料,总算把人养得有了几分人样。  但人样太过,又太贪心,开始想要些别的东西。  她熟谙训狗之道,打个巴掌给个甜枣。  甜枣还没给出去,小宠物踹翻食盘逃跑了。    阅读指南:  追妻火葬场,大小姐真有病真疯批,he不换cp。 和清冷情敌同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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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情敌结婚的日子作者青端》17第 17 章

自费给班上学生买的。农村孩子没有学过羽毛球,学生们拿到手就随便打,也没什么正规场地,找块空地就能凑合一局。 程清姿手感不错,一直也觉得自己打得不错。 直到高中第一次跟秦欢交手,她输得一败涂地。 不仅输得彻底,打完还浑身酸痛,胳膊更是酸胀得厉害。岳雨桐在旁边看着,球网对面是看她不惯、明争暗斗的情敌,程清姿咬着牙,嘴上大大方方认了输,半句没提自己手臂有多难受。 可秦欢收了球拍走过来,半点不领她这份大方,只扫了眼她的右手,淡淡指出她握拍姿势不规范,顺带还嘲讽了她几句。 程清姿哪里肯认,当场就怼了回去。两人话不投机,脸上挂着笑,话里却全是实打实的嘲讽,若非岳雨桐在场,连这点笑都是多余的。 第二天,程清姿手臂疼得抬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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