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桃胥更新时间:2025-06-27 09:51:35
一对竹马,一拍即合决定结婚。别人结婚:签婚前协议,绝不越雷池他们结婚:一沓play剧本:1、小叔子VS美丽且丧偶的小寡嫂;2、冷面霸总VS各方面都很厉害的贴身助理;3、双开门水管工VS丈夫不在家的新婚人妻……夫夫俩夜夜笙歌,小日子过得十分滋润。直到有一天,他们的儿子从未来穿回来了,差点闯进他俩的十八禁现场。儿子:……夫夫俩:……好小子,你差点没了。于是新手爸妈开始了鸡飞狗跳、鸡飞蛋打的带崽生活:儿子穿回来的第一天,差点把他俩吓萎;第二天,他们早上被窝小猫play,儿子在外面挠门,“老爸老妈,我饿了……”第三天,他们躲在车里,儿子在车外往里看,“老爸老妈,你们在吗?”第四天,周翊出差,江檀心晚上趁周小池睡着和他调情,周小池看见光缓缓探头,“老妈,你还没睡吗?”……“老爸——老妈——”余音绕梁,孝死爸妈。以至于有家不能回的周翊在酒店抱住江檀心时都还心有余悸,“老婆,我怎么老听见咱儿子在叫咱俩呢……”· 老婆好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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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气得他无能狂怒锤了两下床,过了两天老老实实去学校报道上学去了。 他爸妈的度假度得十分忘儿子, 几天换一个地方,周小池都要从他爸朋友圈才能知道他爸妈在哪儿。 “紧张吗?” 直升机的舱门还没关闭, 周翊在教练检查完他和江檀心身上的设备之后压在江檀心耳边问,江檀心转头看他, 眼底曳着流光, 笑意明显, 他和周翊被背带系统绑在一起, 十分放松靠在他怀中,“你还记得你第一次带我跳伞的时候我说了什么吗,老公?” 周翊从十几岁接触跳伞,在第一次成功独立跳伞之后想的就是他要带江檀心一起跳一次,后来拿到证之后就立马带江檀心来跳了。 他敢带, 江檀心也敢跟他一起跳。 那个时候他也问江檀心紧不紧张。 “不紧张。...
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作者专栏可见~架空明穿,漫画风情景喜剧,沙雕群像女大学生陈馥野前脚还在血战创业大赛策划案,后脚脑袋往键盘上一磕,就穿到了明朝万历年。好消息穿成一代少主了!坏消息是反贼看着怀里揣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手册,陈馥野被丢到明朝来就算了,怎么还是诛九族的逆天开局啊!?!?活命要紧,陈馥野婉拒家族的造反邀请,连夜离家出走,乘船一路漂到应天府,用身上仅有的碎银子在秦淮河畔支起了个破茶摊。然后她发现,队友们也分别穿成了被亲哥赶出家门的混吃等死豪门大小姐三战举人未中正在备考四战的县令之女打断富商鼻梁骨后畏罪潜逃的勾栏舞伎。原创业小组成员面面相觑嗨姐妹,好巧,你也在穿啊。奶酪红袍,紫芋黑糖,棠梨煎雪,牛乳麻薯。玫瑰烤奶,蜜桃乌龙,柑橘清茶,杨枝甘露陈馥野发现,其实除了穿到大明这一点比较魔幻以外,关于如何把奶茶店经营得红红火火声名远扬,都在策划案预计之内。陈馥野也发现,这秦淮灯影,金粉楼阙,江湖远大,人来人往。能冒险也能暴富,奇人奇事藏于市井间。姑娘我不讲究,就这样和友人在金陵街头闹闹走走~预收我靠挖矿在乱世飞升了明末背景伏琅是剑宗的废柴假千金,误毁法器,被宗门放逐。又在途中遭到渣男竹马背刺,一命呜呼。重生归来,她眼睁睁看宗门的无价法器再次碎裂在眼前。伏琅来不及解释了,先跑路吧!这一回,她先发制人刀了渣男,被剑宗通缉,狼狈逃窜到一处偏僻的江南矿山山脉。无依无靠,穷困潦倒,在这里来钱最快的工作是当矿工。伏琅真不想啃馒头了,我干还不行吗。灰头土脸挖了两天,伏琅腰酸背痛,几乎放弃。然而,忽的福至心灵,盯着眼前平平无奇的石壁,伏琅眉头一皱,拿起稿子猛砸下去竟然掉出来一块极品玄铁矿!脑中出现声音叮!成功开采第一块灵矿,系统绑定成功!伏琅?体魄10,共鸣5,已进入第一境锤体境道友,恭喜你正式踏入矿修之道!伏琅???谁能告诉她矿修是什么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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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