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沉寂。 他忽然笑了笑,那笑容里竟带着几分惨烈与决绝:“不试试,怎么知道?” 李溪微微偏头:“你觉得,杀了我,孟青会感激你吗?” 这个问题,刺入了方知有内心最深处。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我不需要他感激,我只需要他活着。活着,就好。活着,就可以享受一切,活着,就可以幸福快乐。” 李溪的眉头,却因为这段话,几不可察地蹙了起来。 如果方知有真的那么爱孟青,又为什么要背叛他,为什么要杀害他最好的朋友? 说是爱,实际上做的哪一件事不是让孟青痛苦! 真是可笑! 方知有听到李溪的质问,眼中的绝望几乎要溢出来了。 “第一次,我和他从第三区的泥泞里一步步爬起...
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
...
...
...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