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何仙咕更新时间:2026-04-13 06:37:15
打工人平平无奇的一天,小暑早起出门上班,门外却出现一位不速之客。女人红发红衣无风自动,张扬似火,额间一点朱砂,连瞳孔也是幽幽的深红,貌美近妖。小暑:cosplay?女人广袖拂过,小暑扑通跪倒,双手被迫捧高。对方微微一笑,纤纤玉足落于她掌心,昂首睥睨,“凡人,你的王回来了。”小暑:起猛了。*烛龙,传闻中的半神,据说开眼为昼、闭眼为夜,神通广大。自称是烛龙的红衣女人搬进了小暑的家,住她吃她喝她,还迷上小龙虾。“低贱水族,也敢在本王面前称龙……吧唧吧唧,人间竟有此等美味。”小暑驱赶不得,不情不愿与她同住一个屋檐下,起初以为她们只是短暂的同居关系,待缘分了结,对方自会离开。直到有一天,小暑发现,这条贪婪的母蛇每晚都偷偷爬上她的小床,蛇身与她紧紧绞缠在一起。“无耻!下流!”小暑谴责。冰冷猩红的蛇信扫拂过小暑的脸,红发女子撑身在上,嗓音低沉喑哑,“凡人,可愿献祭于本座。”小暑:“不愿意。”*成为女王祭品的第n天,小暑四肢健全,五脏俱在,只是夜夜受刑,苦不堪言,常常以泪洗面。每每夜幕降临,女王俯视着面前这具年轻的身体,“本王的祭品,今日依旧如此美味——”女王攻/轻松有趣/日常下本要写的:《十年挚友把我写进颜色小说》,求收藏文案:一大早,陈默就收到好友发来的颜色小说截图,她抬腕看表,才八点。[你欲望很强。]红笔勾画出重点,好友将截图二次发送。[看清楚,主角是你的名字。]陈默起初以为是巧合,直到她发现主角身高、发型、穿衣风格,包括眼尾小时候调皮留下的疤,都跟她分毫不差。小说是五年前写的,作者未签约小透明,文笔这东西见仁见智,但内容实在劲爆——书里说她能把人做晕!陈默沉默了很久,转脸望向身边熟睡的某人。她的挚友,许愿。*许愿几年前写了本颜色小说,不为获利,纯个人爱好(满足臆想),后来开始工作再也没管过,几乎快忘了这事。直到有一天,她突然收到巨额打赏,读者真诚私信:[怎么不写了?]许愿抽空继续更新小说,奈何年龄渐长,有些力不从心,无法满足读者需求:[江郎才尽,抱歉。][没关系,我可以帮你。]读者却回答。帮我,怎么帮?许愿正百思不得其解,挚友为她端来热茶,从后半拥住她肩膀,“忙什么呢,还不休息。”*陈默对许愿不是没动过歪心思,可她向来谨慎,只怕一步踏错,万劫不复,她们连朋友也做不成。试探着迈出第一步,许愿懵懵懂懂,抗拒软绵绵,陈默也不曾明示。她会照着书里写的,那些场景和姿势,跟她全部实践一遍。也实在好奇,许愿到底会不会被做晕。 请叫我女王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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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 普通人百灵跟她们一起出门,几人在路口分别, 小暑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 “我们终于住到一起了, 可以一起出门上班了, 可是却不在一个方向,以后也不能一起工作了。” “重点不是我们已经住到一起了吗?”百灵拉着小暑的手,左右晃晃, “下班, 周末, 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一起玩。” 小暑仔细一想,“也是。” 茍富贵, 毋相忘, 她转头问阿鼓:“可以把百灵也变成妖怪吗?我想跟她一起。” “啥?”阿鼓手拢在耳朵边,“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百灵大笑, 随即摇头, “可是我不想变妖怪, 也不想有什么特异功能, 这样平淡的普通人的生活很好。” “好吧。”小暑嘟嘟嘴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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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下本预定一拍三合中午12点更北方少数民族驯马糙汉x南方茉莉周茉开着法院的车到草原上送传票,从白天到日落,终于看见当事人回来,结果人一溜,上了辆黑色越野车就跑了。她一路追到旷野腹地,才将那辆车别停,一副手铐连着她和男人筋骨分明的手腕,她在高反来临的前一刻喘了句你跑不掉了。等周茉再次醒来,是在一个点着酥油灯的蒙古包,一个小孩在给她喂水,看到她睁眼时黑瞳一亮,喊楼望东,你媳妇醒了!等等,周茉要抓的被告人不叫楼望东。此时男人乌木般幽深的瞳仁望来,周茉沉默地思索到底哪里出了岔子,却听见他低沉着嗓音开口不管阿妈跟你说了什么,但我不需要相亲。周茉一个将计就计的念头油然而生你帮我找个人,我就解开手铐。楼望东的眼眸像草原上的狼一样暗不解开,我们今晚就睡在这里。「楼望东在草原腹地遇上一枝茉莉」阅读指南公路文sc男主少数民族,身体嘎嘎猛。文案中的手铐正文有解释,女主并非单独出勤。下本预订一拍三合,专栏可预收猛男x先淡后烈女小包子刚买菜回家,看到家门口多了个高高壮壮的男人,他眼神警惕,听见对方开口问你妈妈呢?小包子带着爸爸去接妈妈下班,等穿着旗袍的妈妈远远走近,他喊道妈妈,你那个死掉的老公回来了。看到胳膊肌肉从黑色袖口撑出的爸爸,他站在一辆同样高大的越野车旁,妈妈第一反应不是激动,而是有些着急家里的房子是两居室,而小次卧已经被她那个三岁半就会洗衣做饭的老成儿子占了,这可怎么招待不太熟的老公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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