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接纳她。 日子一天天过去,温絮的生活越来越困顿。她住最便宜的出租屋,吃最简单的饭菜,曾经心心念念的名牌包、漂亮衣服,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 她常常在深夜里抱怨,抱怨父亲狠心抛弃她,抱怨命运不公,却从未反思过自己的问题。 最终,温絮在穷困潦倒中度过了一生。她没有结婚,没有孩子,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朋友,孤独地住在城市的角落,靠着政府的低保和偶尔的零工勉强维持生计。 直到老去,她都没能明白,自己的人生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并非因为父亲的抛弃,也并非因为命运不公,而是因为她继承了傅红的贪婪与懒惰,却没有任何支撑这份贪婪的能力与品性。 远在国外的温禾一家,则生活的幸福美满。陆知予考上大学后也选择成为一名律师,立誓要为那些遭遇不公的人伸张正...
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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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