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里也沁出血香来。她喜欢这种感觉,她喜欢血,最上好的,是少男少女的血,她喜欢血的红,血的腥香,血的粘稠…… 沁儿喜欢听人的惨叫,不是其他动物,而是人。她尤其喜欢看人痛苦,不是其他动物,而是人……人们的辗转反侧,人们的愁眉不展,人们的撕心裂肺…… 沁儿喜欢那种可以让人属于自己的感觉,可以控制人的生死,喜欢让一个比自己强一万倍的人,生死由自己控制;更喜欢让人生不如死那种让一个有思想,有灵魂的的人完完全全由自己主控;喜欢让一个极有自尊的人,在自己面前突然没了尊严…… 所以沁儿是极不适应现在这个“人权”社会的,这里不可能让一个人完全从属另一个人,没有这种法律,相反,在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有独立自主的权利。所以她在这里不得不把满身的血腥藏起来,乖乖的融入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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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醒来,荆白发现自己失忆了。这忆失得有多干净呢?荆白这个名字,就刚才,现编的。在这个鬼怪横行的地方,他身上除了一块白玉,一无所有。黑底牌匾,血红灯笼人偶含笑,乌发缠身。夜半除了歌声,还有人的喉咙挤出的鸡啼。照片中的人像,一声声叫着他的名字漆黑的小路里,有东西攀附着他的影子。一根红线系住虚假的姻缘,枕边人过了午夜,就换作一张纸做的脸。众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佬!救命啊大佬!荆白很忙,有事,走了,别烦。神秘人(举手)啊啊啊啊,大佬,我也一样吗?荆白?他伸出手又在演什么,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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