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我在五年前写过的短篇\"萤火虫\"为底本的。木来我打算把它扩写成中篇,不料一写就欲罢不能,写成了长篇。也许是小说本身的要求超出我所想像的缘故。 第二,这是一部极其私人的小说。就如有些人喜欢我,有些人不喜欢我一样,有些人富喜欢这部小说,有些人不会喜欢。但我希望,这部小说罢凌驾我个人而流传下去。 第三,这部小说是在南欧写的。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一十一日,我在希腊的未可诺斯岛开始动笔,一九八七年二一月二十七日在罗马郊外的公寓酒店完成。我几乎天天泡在吵闹的小节馆里,戴看耳机重复听看\"佩珀上士\"的录音带,一边听一边写。在某种意义上,这部小说可说得到列侬和保罗.麦卡尼的些许帮助。 第四,我把这部小说献给我死去的朋友以及活著的朋友们。 一九八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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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西坪人民广场旁凭空架起一座四十层楼高的帆船酒店,一跃为西坪建筑的制高点。陈西那年十六,刚上高二,回家听舅妈讨论得厉害人民广场那帆船老板据说姓周,北京人,听说很年轻,三十不到。我老公不是在审计局上班,亲眼见过那老板,长得像男明星,压根儿看不出是个商人谁都不知道,长得像男明星的男人领着18岁的陈西又一次进了行政套房,他坐在落地窗下点了根烟,翘着二郎腿,看着满眼通红的陈西,神情无奈地承认没办法,我生来就是个坏种。那是他们认识的第三年,她依旧没有住进他的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