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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露可又承受了多大的心理压力?
想到这里,封逸言的眼中流露出心疼,抚了抚露可的头发,轻声说:“下辈子我做小狗,你当主人,好不好?”
露可想象了一下。
封逸言如果是小狗一定是只傲气的小狗,不爱搭理别人,只搭理她,毛都不肯让别人摸一下的那种。
越想越可爱啊。
“好啊!”
她蓝眸晶亮,轻快地说:“我们两个都当小狗也好!”
封逸言:“不好,我不想有其他主人。”
露可:“那我们就去野林里当流浪狗,多生几个小狗崽,慢慢的就变成一群狼了。”
封逸言乐:“你挺适合当狼王的。”
露可臭屁地说:“昂!
我也觉得我肯定可以。”
封逸言笑。
笑着笑着就落了泪,他俯身抱住她,在她耳畔轻声呢喃:“谢谢你回来找我,一次又一次。”
露可第一次找他,是在东南亚走丢的时候,她跋山涉水地回来找他。
第二次,是露可拥有人身后,混过体育馆严格的门禁来棒球场找他。
第三次,是他陷入抑郁逃避去了米国,露可飞过来找他,替他解开心结。
第四次,是露可帮助系统完成惩罚任务后回来找他。
两人来到花园里。
外面阳光明媚,万物生机勃发。
露可握着他的手,忽然把一只狗尾巴草编成的戒指戴进他的无名指上,修长如玉的手衬得这枚随手编的草戒仿佛什么昂贵的时尚单品。
封逸言惊喜地笑了开来,珍惜地摩挲着它:“什么时候编的?”
露可:“刚刚编的。”
花园里有一丛狗尾巴草,她刚才经过的时候悄悄扯了一根,双手背在身后编的。
她握着他戴着戒指的手仰起脸对他认真提议:“我们结婚吧!”
太阳刺眼得封逸言眯起眼睛,眼角濡湿。
“好。”
他深吸一口气,说:“我看明天是个黄道吉日。”
“好啊!
那我们明天就结婚!”
露可兴冲冲地附和。
出来的严路妍刚好听到他们的话,不禁黑线:“你们两个孩子是疯了吧,那么仓促怎么可能办婚礼,光是写请帖的时间都不够啊,还要让大师算过日子……”
露可快乐地扑到她怀里,搂住她的腰,笑容让全世界都融化了:“因为我现在就想叫你们爸爸妈妈啊!”
严路妍被露可哄得心花怒放:“现在也可以开始叫嘛!”
跟在后面的封乘海微笑地看着这一幕,眼尾弯起优雅的鱼尾纹,平日里端肃威重的面容尽是温和笑意。
空了那么多年的老宅一时间充满了欢声笑语。
没什么比相爱的人好好在一起更幸福的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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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穿成皇帝逃过了体测哈哈哈哈哈哈坏消息是坏皇帝,人憎狗嫌的暴君龙尹指着自己我?暴君?我吗?(派大星痴呆jpg)哈哈这还活个屁摆烂发疯吧!人见人恨的暴君最近宛如脑子被驴踢。暴君设宴,目的杀了所有忤逆他的臣子。有骨气的老臣前来赴宴,宴席间指着暴君破口大骂视死如归。只见暴君一步步走向他,阴鸷的眼神微眯,俯身轻声道朕在练习高情商,求求你别让朕难堪。老臣?暴君落泪央求高情商啊,朕高情商啊!不久后老臣因为直言刚正,加官晋爵成为帝师。...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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