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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首都机场,看到熟悉的北京,心中就涌上股感觉,好像以前的一切都很恍惚,都不是那么真实,甚至是没发生过。
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觉得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分子,由工人到了无业游民,为生活而奔波,又感到全身疲累,不想再干任何事,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了。
曲影还是那么忙碌,从房子布置到衣裳式样,从请客人数到酒席等级,事无巨细,她都操心。
我成了她的跟班,每天忙前跑后的,所幸的是日期临近,北京的一些朋友常来坐坐,拉出去喝喝酒玩耍玩耍,偷得浮生半日闲,可曲影还是管得很死,酒只能喝一杯,玩也要按时回来。
哎!
梅导、邢峰最先到,他们在星际也被闲置了,早回来大家聚聚。
飘萍、飞雪酒宴前两天赶来,我不敢放肆,老老实实的把她们安排到旅店里住好,曲影倒是常找她俩,四处采购,看看新房,当当参谋。
慕云太忙,只说一定会赶上喜宴。
婚前的一晚,和曲影再次的检查整饰新房,她在镜框上抹抹,地上拖拖,就是闲不下来。
看着她那单薄的身影,那分专注神情,我的心一痛,感到以前真是太对不起她了。
快叁年了,每年忙忙碌碌,劳累辛苦,花天酒地,没多少时间在陪伴她、想着她。
“影,来,歇歇。”
我的眼睛有点酸。
她没理会,继续忙着,我起身把她拉了过来。
“你怎么了?”
看着我的眼睛,她奇道。
“没什么。”
我揉了揉眼。
“我们以后好好过日子,哎!
以前我陪你太少了!”
她笑了,慢慢的眼睛也红了,轻轻的靠在我坏里,声音发颤道:“你以后不再出去了?”
我心里更加难受,以前的那些事,就算她不知道,多少也有些闲言碎语传到耳里,年轻倔强的她,是怎么忍受下来的,换了别人早离我而去,她怎么还能等待我。
也许是我太幸运,也许是她那外表的倔强中有颗守旧的心,痴痴的守护着初始的那份情,哎!
也许……
也许……我不再知道。
我把她搂得更紧,深情道:“飘萍、慕云、飞雪她们都有了好的归宿或者即将拥有,以前的一切对我只是个小小的插曲,而你是我的归宿,我会把我们俩生活这个主旋律进行到底。”
她抬起头,泪眼已朦胧,在我唇上吻了一下。
夜是那么静谧,在空空的新房里,在新婚的前夜,两个年轻的男女紧拥在一起,没有什么能分开他们,不协和的插曲带来的杂音已在他们心中除去,美好的主旋律在他们的心底里奏起。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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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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