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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成是个中年商人,妻子在去年因车祸去世了。
郭成和妻子青梅竹马般长大,而後喜结连理,结婚十八年,生下两女一儿,郭成在外面日夜奔波做生意,妻子在家照顾儿女,打理一日三餐,夫唱妇随,生活颇为幸福美满。
可未料,这次突来横祸毁了他的幸福,妻子去世後,郭成的精神一度萎靡不振,但後来看三个儿女尚未成人,尤其是一双小儿女,小女儿十四岁,儿子刚满十岁,他才强打起来精神,重新挑起家庭重担。
妻子死後,郭成常常借酒浇愁,而喝酒过量的他更加思念妻子,常常在酒後独自洒泪。
这天傍晚,小女儿春燕因为住校没有回来,正在上高二的大女儿春娟因为母亲突然去世,改住校为走读,这样每晚能回来和父亲以及小弟一起吃饭,也能聊以安慰父亲受伤的心灵。
晚饭是春娟做的,父女三人坐下来用过晚饭,春娟就早早带弟弟去了他房间,辅导他做功课,而後哄着弟弟睡下,自从母亲去世,懂事的春娟就自然担负起长姐如母的职责,照顾起最小的弟弟的生活起居。
等把弟弟哄睡了,春娟本想回自己房间温习功课,却看到饭厅的灯仍然亮着,父亲孤独一人坐在那里,独斟独饮,甚是落寞。
春娟思虑片刻,走到父亲身旁,轻轻劝导父亲:“爸,您少喝点吧,早点休息。”
没想到,已有几分醉意的父亲嘴中含糊不清地对女儿一挥手:“你别管我!
去睡你的吧!”
心疼父亲的乖巧女儿怎麽能忍心让父亲带着伤感暴饮,那样是最伤身的,於是春娟走到父亲身边,好言相劝道:“爸爸,明天再喝吧,今天太晚了,喝多了对胃不好,来,我扶你回房休息。”
女儿温软的话语似乎缓解了郭成心底的伤痛,他听话地任由女儿架起他的胳膊,踉踉跄跄地跟随女儿回了他的房间。
因酒醉,父亲的巨大体重几乎有一半压在自己身上,春娟费了好大血气才将他搀扶到床上躺下,放下父亲後,气喘吁吁的春娟帮他脱去鞋子,同时,看到满脸油光的父亲,细心的春娟又去浴室投了条热毛巾,给他擦脸。
大女儿娇嫩的面庞近在咫尺,春娟和妻子长得非常相象,那一刹那,半醉半醒的郭成有种错觉,觉得妻子又回来了,他们又回到二十年前初恋的美好时光!
郭成嘴中喷出带着浓重酒味的热气,他眼神火辣辣地凝视着女儿的面颊,情窦初开的女儿被父亲火热的目光弄得脸红心跳,慢慢地放下毛巾,正欲告别父亲回自己房间,却没想到,猛地被父亲扑倒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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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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