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9章(第1页)

静静地,她的眼中有些东西在流动,慢慢的汇聚成一滴,一滴泪水,我能看到那滴眼泪慢慢地划过她的脸庞落在那白色的枕头上。

她缓缓地将手伸向我,我的手也伸向她。

我还记得她的右手柔软却有点冷,我们的双手相互抚绞。

她的嘴形张了张,她的嘴唇告诉我:对不起,我好后悔。

那一刻,我心中好像什么东西重重地被敲碎了。

眼角开始慢慢湿润起来。

卟!

一口鲜血从她的嘴中一下子涌了出来,呼吸罩一下子溅满鲜血。

脉搏机的警报疯狂地响了起来。

那天,你从此离开了。

可你知晓,直到现在你还在我的眼中,在我脑海中还时常回旋。

杨雪肖的葬礼是烈士陵园举行的,根据她生前的愿望,她的骨灰撒满了整个北疆的天空。

看着飞机在蓝天之下抛洒她的骨灰时,我再也忍不住任眼泪在脸庞肆无忌惮地流淌。

“有一天,如果我离开了,我一定会飞向天空。”

一个月后吴道德复员了。

两个月,我以身体的理由申请了退役。

人生总像一列驶向终点的列车,你并不知道身边那个座位会有谁坐在那里。

也许下一站,幸福。

命运,没有人能说明白,有一天终止,也许并不是在意料之中。

后记:《残隼》的创作是我继《全合金兵种》的另一部小说,我也没有想像这本书会红或者怎么样。

只是想起一些事而已。

书中的杨雪肖的原型是曾经的一段感情。

本来我还想写下去,但是我每次写的时候,心中总有一些不适,写到杨雪肖时,心里特别痛苦。

而离开特种部队,虽然理由没有出息,是为了一个女人,但是,一怒都可以为红颜,何况一个小兵呢。

2011年的某一天,我听到她结婚的消息,突然之间没有什么心痛的感觉,因为在那一天心已经死去了。

(敬请观注《全合金兵种之信仰》,些篇小说年底开始上传。

而且故事内容也有以前的风格大不相同。

以大量的事实为基础,用纪实的手法描写那些普通人永远不可能知道的另一种国家战略和特种作战。

有一种人,人们称之为雇佣兵,但是他们真正效命的不是金钱,而是离自已遥远的祖国。

他们无畏恐惧,无所谓名声,在他们心中信仰的是自已的国家,自已的民族。

哪怕,人们永远不可能会知道他们的内心,他们的名字。

他们的档案永远不会被公布,国家机密档案为特密5S级。

---------

本文首发飞库网,久久小说网txt99转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

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

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