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章 他是一个王爷(第1页)

素骨这才想起来昨晚的那档子事,一五一十的跟岚风说了,岚风听罢点了点头,“他啊,我知道,见过几次。”

“他还说,久仰师父多时。”

“那是必须的。”

岚风哼哼了一声,“他必须久仰咱师父。”

“你还别说,他现在长什么样我都忘了,可就记着他那一身大红衣裳了。”

“呵呵,枫烨摇摆风.骚的很。”

“摇摆风.骚?那不是二师兄你嘛……”

“嗳小破孩,话不可乱说的。”

“呵呵。”

素骨一笑,问:“那我们几时回去?我都有点想念师父了。”

“这才几个小时没见,你就想师父了。”

岚风说罢诡秘的一笑,讳莫如深,“看来师父当真没看错小师弟。”

素骨没再搭理他,只觉得他话里有玄机。

站起来拍了拍衣服道:“我们现在就往回走吧。”

在回去的路上,岚风一直喋喋不休的纠缠一个问题,那便是:小师弟当初为何要从昆仑山巅一跃而下?

素骨委实不想回答他这个问题,每每想起此事,心就像被锥子刺到一样疼。

可岚风也着实八卦的很,非要他说出一二三。

没办法,素骨只好搪塞道:“采药时不慎跌落的。”

岚风撇了撇嘴。

素骨又道:“哎,生活所迫。”

岚风挑了挑眉梢。

素骨无可奈何,他那神情分明在说:小师弟就莫要再编了。

没办法只好一勒马缰道:“为了一个人。”

岚风登时兴致百倍,双腿一夹胯下骏马,凑过来道:“二师兄愿闻其详。”

素骨叹了口气看着他:“二师兄你当真八卦。”

“嘿嘿,那你看。”

岚风一笑,甚为诡秘,“小师弟请讲。”

顿了顿,“这回去的路山高水远,也省得你我二人寂寞。”

素骨望着远处渐渐沉落的夕阳道:“但你可不许告诉别人。”

“二师兄是那种人么。”

岚风颇为中肯。

“一个男人。”

素骨有些尴尬纠结,“我是为了一个男人。”

岚风脸上的神情凝固了几分,“啊,原来。”

“你想说什么,直说便是,干嘛弄出一副怪怪的表情。”

“怪么?”

岚风摸了摸自己的脸,“只是有点诧异罢了。”

“他是一个王爷。”

素骨静静的道,“对我很好。”

“王爷?达官显贵?”

“嗯。”

素骨继续道:“不过当初我是不知道他的身份的,他救了我。”

岚风的眼底莫名的划过一抹复杂难辨的神色,转了转眸子道:“那小师弟现在还心心念念与此人么?”

素骨没有回答,念或是不念,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只是一提及那个人,那段往事,灵魂便隐隐作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大学生:暴君?我?

大学生:暴君?我?

好消息穿成皇帝逃过了体测哈哈哈哈哈哈坏消息是坏皇帝,人憎狗嫌的暴君龙尹指着自己我?暴君?我吗?(派大星痴呆jpg)哈哈这还活个屁摆烂发疯吧!人见人恨的暴君最近宛如脑子被驴踢。暴君设宴,目的杀了所有忤逆他的臣子。有骨气的老臣前来赴宴,宴席间指着暴君破口大骂视死如归。只见暴君一步步走向他,阴鸷的眼神微眯,俯身轻声道朕在练习高情商,求求你别让朕难堪。老臣?暴君落泪央求高情商啊,朕高情商啊!不久后老臣因为直言刚正,加官晋爵成为帝师。...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