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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不是结束,苦难还远远没有结束,或许还有更大的灾难等着这片土地。
谁不是艰难而又努力地活着?
就如这悠悠江水,不知前途,只一味往东。
薛槐走过来一手牵住安琪,一手将她揽在臂弯,为她们挡去寒冷的江风。
岸边有人在唱离别的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作者有话说】
终于写完了。
因为时隔太多年,很多细节和情绪都忘了,所以写得很慢很艰难,但总算写完了这个我还算满意的结局。
还有不定时更新的番外,番外可能虐,不想看虐的就不用看了,他们的故事在正文已经完整,只是人生还没结束。
新文挑战一下古言,大家去收藏了,已经存了稿,过几天就开:
《弟妹》
成亲一载,夫君病逝,明宜遵其遗愿送其回故乡凉州安葬。
本以为待夫君入土为安,自己便能回京做她的闲散寡妇。
哪知,却因“意外”
,不得不暂留凉州。
明宜亡夫胞兄,乃是权倾一方人人惧怕的凉王李赟。
好在作为夫兄,对方待自己颇有礼数。
直到“机缘巧合”
下,她留在凉州快一年,李赟的夫兄礼数消失殆尽。
明宜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位大伯哥,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她离开。
李赟:我与阿弟兄友弟恭,他将珍爱之物皆留予我,弟妹显然也在其列。
是夜。
明宜正要悄悄牵马离开。
一道高大颀长身影,忽然挡在她面前。
李赟:“弟妹可是要去夜骑?”
明宜:“……”
李赟摸着马背,意味深长:“听闻夜间林中别有趣味,为兄一直颇为好奇,今晚正好与弟妹一试。”
明宜:“???”
李赟:“我是说夜猎。”
狗东西!
巧取豪夺狗血烂俗老梗罢了。
藏拙式女主VS大好人男主(认真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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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穿成皇帝逃过了体测哈哈哈哈哈哈坏消息是坏皇帝,人憎狗嫌的暴君龙尹指着自己我?暴君?我吗?(派大星痴呆jpg)哈哈这还活个屁摆烂发疯吧!人见人恨的暴君最近宛如脑子被驴踢。暴君设宴,目的杀了所有忤逆他的臣子。有骨气的老臣前来赴宴,宴席间指着暴君破口大骂视死如归。只见暴君一步步走向他,阴鸷的眼神微眯,俯身轻声道朕在练习高情商,求求你别让朕难堪。老臣?暴君落泪央求高情商啊,朕高情商啊!不久后老臣因为直言刚正,加官晋爵成为帝师。...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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