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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妈!
你在说什么呢?我才是你的亲生儿子啊!”
所以宋伊有些无奈,但还是没有办法拒绝这份邀请来到了沈家。
而这次全家福的参与者,除了沈煜景和他爸妈以及宋伊以外……
还有那只哈士奇。
“宋猫猫!”
沈煜景拍着手喊它过来。
宋伊:“……”
当着沈伯父沈伯母的面沈煜景这么喊,好丢人啊!
但是看着宋猫猫和沈伯母的亲热模样,应该也在沈家养了不少时间了,该丢的人早就丢过了。
而沈父似乎察觉出了宋伊的尴尬,道:“没什么的伊伊,这个名字我们都很喜欢。”
宋伊:“……哈哈。”
好像更尴尬了呢。
而沈母也一边抚摸着宋猫猫的毛一边笑着道:“是啊伊伊,这有什么可害羞的,别说狗了,以后孩子跟你姓也行。”
宋伊:“……”
倒也不用想那么远吧?
而沈煜景不满的声音响起:“猫也跟她姓,孩子也跟她姓,那我算什么啊?”
沈母想也不想就回答道:“你也可以跟伊伊姓啊,我和你爸不在意的。”
沈煜景:“???”
宋伊:“噗嗤——”
她一般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很久以后,当宋伊和沈煜景吵架了,并且开始了在一起后的第一千八百次分手。
宋伊:“这次分手我们要来划分一下财产,除了宋猫猫以外我什么都不要。”
沈煜景:“等一下,可宋猫猫是我的狗。”
宋伊:“法律上夫妻离婚小孩子应该判给母亲!
!
!”
沈煜景:“讲道理,我们现在就相当于一个重组家庭,这猫是我的儿子,你有见过谁家离婚继母拿走别人儿子的啊?”
宋伊:“……”
宋伊:“可是它跟我姓欸!”
沈煜景:“我也可以跟你姓啊。”
宋伊:“?”
沈煜景伸手将宋伊的脑袋摁进了自己的怀里,无奈地说:“笨蛋,我的意思是我错了,能不能别分手?”
“你才是笨蛋!”
“是是是,我是笨蛋。”
“好吧,这次勉强原谅你,下次你再惹我生气我就要带着宋猫猫离家出走!”
“知道了大小姐,别闹了很晚了,赶紧睡觉吧。”
“哼……我还在生气,今天晚上不许抱着我睡!”
“这条驳回。
晚安,大小姐。”
作者有话说:
不想写太多黏糊糊啦,毕竟在我这里宋伊和沈煜景已经在一起很久很久啦。
写这篇文的初衷就是弥补一些遗憾,他们有平行世界,所有人都已经重逢,他们会永远相爱,永远自由,永远过自己想要的人生。
还有个番外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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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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