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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什么?”
凌潮头上垂着毛巾,在脸上打下一小片阴影,额前的碎刘海还是湿的,挂着水珠,靠近时,带来一股若有若无的凉意。
汐伊理亏,鼓着腮帮子,否认:“没什么。”
“没什么?”
凌潮轻轻笑着,头凑近她的脖子,呼吸喷洒在女孩耳廓,嗓音沉而沙:“余汐伊,你不是最讨厌撒谎吗?”
“我——”
“嘘……没事……”
他的手摸上女孩的腰侧,撩起校服下摆,往里探,“我来告诉你,你想看什么。”
头上的毛巾擦过女孩的脸庞,男生指尖沾了冷水,微凉,汐伊触电般垫脚躲。
“错了错了。”
她慌张,手推着凌潮的肩膀。
凌潮哼笑,掐了一把她的腰,才松开,“给我的?”
他自然地拿过冰可乐,拧开喝。
汐伊脸红,脑子有点蒙,反应过来,阻止:“诶——”
晚了。
可乐已被咕咚咕咚消灭一半,凌潮仰着脖子,斜眼看她,“嗯?”
汐伊扬扬手,“没什么没什么。”
喝都喝了,我还能说什么?
凌潮打算离开,余汐伊抓住他的衣摆。
“嗯?”
“你们男生这方面都这么直接?”
她在书上看到,男性的大脑有很大一块区域都和性有关,所以只要和女生在一起,满脑子都是这种事?
汐伊和凌潮一起长大,小时候澡都一起洗过,不介意他刚才拿自己开玩笑,如果换做别的女生,估计直接扇巴掌了。
凌潮没回答,垂眸,视线落在她的小臂上,一指,“怎么红了?”
余汐伊闻言收回手,藏在背后,“没什么,被蚊子咬了,痒,抓的。”
他扫一眼对方挽起的裤管,薄薄的布料下,女孩一截小腿又细又白,他状似不在意地哦一声,道:“体育馆去?”
“嗯。”
余汐伊走在他后面,树丛里时不时有小飞虫在她腿边晃悠,她使劲跺一跺脚,试图驱赶。
“怎么了?”
凌潮回头看她。
“没。”
汐伊弯腰放下裤管,灰色布料皱皱巴巴,还有一大滩洇湿的痕迹。
凌潮没多说什么,耐心等着,头顶烈阳高照,树荫也抵抗不了暑气的野蛮。
今天真热啊。
他仰头喝可乐,待汐伊起身,继续往前走。
“今天我妈让你来吃晚饭。”
汐伊大跨一步来到凌潮身边,撞一下他的肩膀,弯腰脸凑到他面前,问:“来吗?”
女孩白皙的脸蛋上有树叶斑驳的影子,边缘处有一圈虚虚的光晕,凌潮撇他一眼,淡淡应:“嗯。”
然后加快脚步,小跑过去,长腿一迈,直接上了三级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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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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